一、办理资料:
1、《银行查询单》;
2、《转移申请书》;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
二、办理流程:
1、职工前往新单位所在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全称,给原单位;
2、原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内部封存后,携带转移申请书前往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备注】:如原单位已将您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集中封存户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也可以代办。
三、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北京住房公积金;
2、需要将市管公积金转入国管公积金。
扩展资料
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前往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如果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国管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能够提供国管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对于在国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我们是予以认可的。如果满足贷款的申请条件,同样可以夫妻共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之前缴存国管公积金,现转到市管。多久到账。
具体到账时间请咨询国管公积金。
二、国管转市管后需要重新可以办理哪些联名卡
国管公积金转市管公积金需重新办理市管公积金联名卡,目前支持办理联名卡的银行一共为八家(均为北京地区):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三、【承办机构】:北京公积金中心及各管理部
四、【咨询电话】:010-12329/590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