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网店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拟出让网店所属企业进行全部股权转让而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因此,网店转让合同本质上为股权转让合同,符合公司法中股东转让股权及其资产的规定,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亦不违反其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此类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其他类型的合同(例如网店租赁合同等)也同样合法有效。
淘宝规则与合同法发生冲突,合同法的效力高。
现实中,实体店铺在法律上支持离婚过户、继承过户和转让过户。在淘宝店铺成为虚拟财产之后,淘宝规则如继续禁止过户,则与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有时还会涉及到公司法或者其他企业法)发生冲突。司法实践中,也不断有法院判决离婚过户、继承过户和转让过户,淘宝不得不修改自己的规则,允许离婚过户和继承过户,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司法进步。但是,出于管理成本等多方面的考虑,淘宝仍未完全开放一般的转让过户。
陈志群律师认为,淘宝的考虑有其合理性,但是淘宝规则只不过是淘宝与用户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属于“合同约定”的范畴,是淘宝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用户无论是否同意,都必须“接受”,否则无法使用其服务)。而合同法是法律,法律的效力当然远远高于淘宝规则,故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合同法为准。
3、淘宝规则与法院判决发生冲突,法院判决的效力高。
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淘宝网店转让合同纠纷时往往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例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底作出2个判例就认定淘宝店铺转让合法有效。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淘宝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义务协助执行。因此,当淘宝网店转让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法院判决过户,即使判决内容与淘宝规则发生冲突,淘宝也必须执行判决配合过户。换句话说,法院的生效判决(包括裁定)的效力高于淘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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