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日常操作流程:
增值税
(1)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Ⅰ.收到责任会计转来的已入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运输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抵扣标准。
Ⅱ.对审核无误的专用发票或运输发票进行认证,专用发票在月末最后一天前可在企业能过互联。
网自行认证,到月末如有未及时认证的专用发票可到主管税务机进行认证; 运输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认证处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录入电子申报系统上传网上办税大厅进行比对。
Ⅲ.月末对已全部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与认证结果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到税务机关的网上办税大厅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注意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认证发票的目的: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才可以做为抵扣企业的销项税额或者退税的依据,即对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控制。
(2)抄税
目的:检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完整情况,对企业的销项税额进行控制。每月报税前必须对本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税局进行抄税,以核实企业的销项税额情况。
抄税所需资料:
Ⅰ.IC 卡
Ⅱ.月末时从金穗卡里打印出的本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Ⅲ.如果申报月份开具过销项负数发票,在抄税时还要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进行检查。
(3)调整项目(免抵退税)
报关员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将报关单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
Ⅰ.计算出口项下的进项转出税额。
Ⅱ.计算直接出口应缴税额。
(4)报税:
Ⅰ.将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销项发票抄税结果录入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
Ⅱ.录入进项转出税额与出口应缴税额。
Ⅲ.录入会计报表。
Ⅳ.生成电子申报盘。
Ⅴ.根据申报系的报表清单,打印纳税申报表及纸质资料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代表印章。
Ⅶ.携上述资料到国税办税大厅进得申报。
扩展资料:
由于企业日常工作中难免发生退货、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情况需开具销项负数发票,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的业务也在所难免。
企业的新办税人员第一次领购发票时,需提供企业的允许该人员领购发票的证明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张和该新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做为企业更换人员在税务机关的备案。要妥善保管发票并且依法使用,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与实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