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宜信的钱坐牢吗

2020-10-07 社会 212阅读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会追加刑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接了一个大单子,满心欢喜地准备赶赴老挝谈生意,却被告知其因上失信黑名单已被限制出入境,急着出境的吴某立马把钱还了。日前,顺昌县法院联系云南边防,解除对吴某的出入境限制,吴某也已顺利出境谈生意。

吴某是个生意人,有时候需要出国商谈生意上的事情。2015年8月,吴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法院判其偿还洪某7.8万元。2016年1月,因其迟迟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法院先后两次作出限制其出入境的决定。

今年7月22日上午,吴某准备到老挝去谈一笔生意。谁知,正办理离境手续的吴某却被告知其因上失信黑名单,现已被限制出入境,并将其拘留。焦急万分的吴某赶忙联系了法院执行干警,称愿意马上还钱,希望可以尽快解除对其出入境的限制。

当天下午,吴某委托其亲戚将其所欠款项全额交到法院执行局,法院亦第一时间联系了云南边防,解除对吴某的出入境限制。“真的不该欠钱不还呀,这次可差点误了大事。”事后,吴某追悔道。

据了解,这是顺昌法院首例因被限制出入境而主动还款的“老赖”。近年来,顺昌法院通过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制度、拘留、公安布控、限制出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绝地反击”, 取得良好成效,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欠款不还被限制出入境 “老赖”还钱求“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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