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和孤儿院不是同一机构。
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他们为了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孤儿院,解放前,国民政府、外国教会等举办的收养社会遗弃婴儿的慈善机构。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为儿童教养院和儿童福利院。
扩展资料:
福利院分类:
1、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为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中国,它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福利院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
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2、社会福利院
社会福利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实行养、治、教并举的工作方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老年社会福利院
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孤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