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一般都是在签好二手房买卖时就已经确定了,所以,在接下来买家不按约定迁户口,就完全是根据买卖合同确定了。实际中,具体处理按如下做:
1、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就按约定进行处理。
2、其次,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房主卖的房非唯一性住房,或者是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3、最后,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合同的,新业主可以办理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新业主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
4、若是双方就户口迁出问题协商不成,那就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注意地是,买方是不能坚持要卖方迁移户口的主张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此类判决。
事实上,如果房子是卖方唯一性住房,派出所也无法强制将卖方户口迁移。因而,实践中往往是允许买方也将户口迁入,享有与原户口基本同等的权利。
扩展资料:
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须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
二、预留部分房款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
在交易中预留部分房款,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移所有的户口,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可以直接从该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三、如果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则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如果同意这样操作的话,那也应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直接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并预留较多的尾款以及约定较高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