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带,压缩气体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运输,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1、危险品。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以及南航所规定的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和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包括:
(1) 爆炸品,如烟花、鞭炮、弹药、装有锂电池或烟火物质的保密型外交公文包、现金箱、现金袋等;
(2) 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毒性气体,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催泪瓦斯、胡椒喷雾等;
(3) 易燃液体,如酒精、油漆、橡胶水等;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镁粉、白磷、黄磷等;
(5)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如漂白粉、双氧水等;
(6)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如生漆、有毒农药、海洛因、病毒样本等;
(7) 放射性物质,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化学试剂等;
(8) 腐蚀性物质,如酸、碱、湿电池、水银等;
(9)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如磁性物质、有威胁性或刺激性物质、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生产厂家召回的有安全缺陷的锂电池。
2、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各类带有攻击性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如电警棍、电击器等)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但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除外。
3、以锂电池为动力的电动平衡车(是指以锂电池为动力,可载人的,单轮或多轮的移动辅助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独轮车、电动滑板、风火轮、体感车和平衡车等),包括已卸下电池的电动平衡车。
4、带有明显异味的物品(如榴莲)。
5、活体动物,但另有规定中的活体动物、导盲犬、助听犬除外。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7、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南方航空-禁止运输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