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最容易犯的抢劫罪 由于14岁以上的孩子对抢劫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现在犯罪的学生中一大部分都是犯抢劫罪。可能是偶尔的一时冲动,但却带来终身的悔恨。由于抢劫罪对社会危害比较大,所以在刑法中判刑也比较重。所以希望借这一讲让家长和同学们好好了解抢劫罪以及避免造成终身遗憾。
首先我们来看看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抢劫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从刑法中的规定我们也能看出来,抢劫罪的判刑非常重,对一般的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人,只要构成抢劫罪最低刑罚是三年。虽然未成年人在刑法总则中规定“未成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由于抢劫罪对社会的危害本来就大,所以在实践中即使从轻或减轻处罚,也一般要判一年到三年不等。
另外我们来看抢劫罪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抢劫罪不以抢劫罪的数量来定罪,主要是看抢劫行为是否达到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程度。我们先来看一个事实,经常有这样的案例,几个学生在网吧里上网,结果没钱了,于是几个人一起抢劫了一个低年纪的学生,并且由于对方的反抗,把对方打了,经过鉴定轻伤,那么这几个学生即使之抢到一元钱,他们也可能构成抢劫罪。
青少年抢劫罪的特点:1纠合性。当前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大都都是2人或2人以上临时组成的团伙犯案。这主要是和未成年人的身份有关,因为他们体力弱小,单个作案相对来说较难以成功
2、盲目性。由于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识别能力低下,对人生观的认识模糊,对美、丑、善、恶有时分不清,生活中相当部分的少年受一些影视作品影响,盲目崇拜英雄豪杰,并错误地认为“英雄豪杰”就是逞强好胜,敢打敢拼,讲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并在现实中效仿这些所谓“英雄豪杰”的言行,于是他们往往是稀里糊涂地就走上了犯罪道路。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盲目模仿一些素质低下的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暴力行为。如看到别人吸烟、喝酒觉得好玩,看了暴力行为,奇侠大盗等影视片,觉得有意思,够刺激,这样便无心读书,极力模仿,没有钱,就去偷、去抢,最终走向犯罪。
3、突发性。未成年人的活动能量大大超过他们对事物的认识能力,他们承受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好奇心强,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干扰,犯罪起意快,经常是突然就发生了。很多未成年人罪犯并无前科,作案前也无明显的动机,也未经过认真的思考,常常因某种偶然的事件诱发和特定情境的刺激,突然起意,根本不考虑后果,在突然之间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4、蔓延性。未成年人由于年轻幼稚,缺乏生活经验,但又有一种摆脱成人的意向,所以极易受年龄相仿的人的影响。而有恶习和有犯罪纪录的未成年人,互相传授犯罪经验,有的以大带小,一茬接一茬,使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正象温疫一般地蔓延。如中学生苏某、温某与已辍学的李某,在县城“奔腾”电脑游戏室玩耍,后李某提出找钱玩乐,苏、温二人同意,于是,三人合伙持刀连续抢劫三轮车驾驶员。
5、无知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是犯罪的屏障,愚昧是犯罪的诱因,14岁—18岁的未成年人本应在学校接受系统教育,但一些人都因种种原因过早脱离学校进入社会,由于他们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没有一个明确的是非标准,缺乏理性,粗野、放纵、不讲道德,不懂法律,受到了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仅凭自己感情意气行事。据统计,16周岁以下的175名未成年人罪犯中,小学文化的39人,占总数的22%,初中文化的73人,占总数的41%,这说明未成年人罪犯中大多数都是低文化素质的人。特别是对法律的无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显的非常突出,这主要和各个学校法制教育淡薄有关以及片面追求升学率有关。如 很多犯罪未成年人在犯了罪以后,还不知道自己以触犯了刑法,必须受到刑罚。
6、残酷性。未成年人作案极易情绪冲动,作案不分轻重,毫不考虑后果,往往导致作案时手段毒辣,如很多案例中未成年往往就为抢几十元钱或一台手机,就残忍把被害人杀害。
7、抢劫标的都很小。大部分未成年人抢劫的数额和对象都不是很值钱,比如说一长游戏卡、一台手机、几十元钱而已。
8、抢劫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中学生或妇女。这其中以抢劫自己较熟悉的中学生居多,因为这样较容易达到目标,同时又能树立自己在同龄中的地位,敢于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
青少年犯抢劫罪的原因:
1、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差。青少年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认识能力差,对许多社会现象没有正确的见解和观点,自己认为正确、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就瑕瑜不分地吸收,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和一些宣扬暴力的影响,盲目崇拜暴力,往往具有反社会的野蛮英雄观。另外,青少年社会阅历浅,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很容易被人引诱,有时可能稀里糊涂地就加入了犯罪团伙,不知不觉地走上了犯罪道路。如:固始检察院2001年受理的谢中涛、李雪松等四人抢劫案件,其中14岁的许君伟就是在另外三名成年罪犯的鼓动和物质引诱下走上抢劫犯罪道路的。
2、畸形膨胀的物质需要得不到满足。青少年时期是个人需求最多、最强烈的时期,加上青少年虚荣心较强,喜欢相互攀比,一旦物质欲求通过正常渠道得不到满足时,就可能通过偷、抢等非法手段和方式去达到目的。如:谢小虎抢劫一案,是由于谢小虎看中了孙某穿的鞋,就威逼孙某以换鞋穿的方式抢走了孙某的鞋。另外,也有的青少年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企求不劳而获,有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求,便采取极端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3、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有的父母教育孩子不讲究方法和策略,只会又打又骂,动不动就给予严厉的惩罚,或进行无休止地批评,或期望太高,要求太严,而不是进行正确、耐心的教育和指导,不加强与子女的沟通,这样极易导致青少年子女对家庭和社会产生憎恨和敌意,当欲求得不到满足或怒气无处发泄时,便通过非法的方法来报复家庭和社会。还有的父母整天忙于谋生,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使孩子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如:田运亚伙同陶林山、曹久辉抢劫一案,现年16岁的田运亚父母均在外打工,留其一人在家上学,由于平时无人管教,就同陶、曹两个成年人混在一起,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但其父母对他的所作所为丝毫不知,是在其被刑事拘留后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4、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缺乏理智,控制力较弱,有时因一时冲动便去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缺乏考虑甚至就没有考虑。有的甚至认为这种行为是闹着玩的,跟别人要点钱花根本不算啥大事,压根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办理的张涛抢劫一案,在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时,他还表示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只是跟同学要了点钱花而已,拿刀只是吓唬吓唬他,又没真伤他,这算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