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负责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三)负责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工业发展的政策及工业结构调整发展方案;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调控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申报、审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房地产投资项目、重大更新改造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报批政府投资、政府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过程管理。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内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内、外资重大项目的认定工作;申报、审批外商投资合资、合作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技术引进、合资合作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增值税。
(六)制定企业技术改造、开发、交流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的投资方向;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指导企业积极进行ISO9000质量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的认定工作;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成果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全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以及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研究提出控制人口机械增长政策并监督。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对全区用能状况进行监测;审核市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和产品;负责废旧金属回收、汽车更新和再生资源管理。
(九)研究制订全区计划管理、投融资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办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证券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日常工作;鼓励引导和指导企业上市。
(十一)研究制定国内招商、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等方面政策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考核全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并负责落实优惠政策的兑现;指导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并负责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和价格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依法核定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认证行业管理及全区涉案物品价格的认证。
(十三)负责重要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指导价格信息服务,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十四)研究分析全区金融系统运行形势,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综合协调金融、保险系统及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并监督实施。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设4个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管理、政务信息、秘书事务、保密保卫、接待、机关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的制度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局直属单位和区属企业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人事及工资管理、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征集兵源、民兵及预备役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重点、资金来源和有关调控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转达;审批或上报具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并上报、转发;审批或上报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制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以及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有关政策;参与制订我区企业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审批、审核外商投资合资、合作项目;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限额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并落实投产达产工作及有关政策。
(三)工业经济运行科(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近期、中期调控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经济效益的监控、分析、预测,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参与协调经济运行中的质量问题。指导全区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工作,推动企业研究并实施战略管理,做好先进企业和优秀经营者的选树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工作。拟定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及工业产品展览展销工作;负责并实施企业信誉评价工作。负责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分企业规模类型;参与制订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的政策。编制工业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中短期规划;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的实施。指导企业积极进行ISO9000质量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的认定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产学研联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预警、分析全区经济运行工作;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国民经济的协调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方面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区人口和"农转非"计划;受理"农转非"申请,负责有关资料的审查、报批和转发;负责全区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立项转报,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五)物价收费管理科(加挂青岛市城阳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收费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国家、省、市及其有关部门下达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贯彻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年审;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按照分工对向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进行管理,拟定收费管理规定;负责颁发、管理《收费许可证》,组织对执收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经营性收费、公益事业收费的核准、调整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编制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责任制和措施的意见建议,预测和分析价格形势;依法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起草价格法规、规章和全局综合性行政文稿;负责征收、使用和管理价格调节基金;负责价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全区价格鉴证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和经验推广;指导行业、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和组织物价员培训;负责价格年鉴、史志编纂、价格听证、政务信息和价格宣传工作。
办公室电话: (0532)8786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