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有士官可以升到文职干部。
2017年11月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发布,其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现役军人转改”的意思就是现役的军官和士官,如果受到编制数量和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役的,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直接转改军队文职人员继续在部队长期工作
这个新政策为部队保留管理和技术骨干人才,同样为想干但没岗位编制的干部、士官,留下了在部队长期稳定工作的机会舞台。
扩展资料:
文职干部的晋升
1、文职干部的级别按下列年限晋升:
9级晋升8级为3年;8级晋升7级、7级晋升6级、6级晋升5级、5级晋升4级、4级晋升3级各为4年。
2、文职干部现级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按周年计算)的,在级别对应幅度内,可晋升1个级别。
级别4级以下文职干部晋升级别的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后联字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职干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批准,可以晋升一个级别:
1、现级别未达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级别幅度的最低级别的;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级别9级满二年的;
3、现级别满规定年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级别4级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九级或者十级、级别6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