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书面(打印)申请。(内容:目前主要从事的实际生产经营项目及增量申请前三个月的应税销售收入额、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和税负。前三个月的发票使用量及申请增加数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如是“重点税源企业”需提交《绿色通道证书》复印件。
6、企业附送增量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销合同的复印件(原件按规定粘贴印花税)。
7、企业近期购进货物或原材料取得(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联的《认证结果通知书》(税务机关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日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本年度全部(每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10、本年度全部(每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复印件。
11、公司章程复印件。
12、《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和《申请购领发票审批表(附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提供)
扩展资料
1、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3、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