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放假的。部队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在正常情况下,都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双休日和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的。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工作日通常保持八小时工作(操课)和八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开饭、课外活动和点名时间。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两用人才培训、科学文化学习、文体活动、农副业生产等,也可以用于营区内休息。星期日和节假日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安排休息。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连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十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三十分钟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