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如果你停交月份不超过3个月,你就尽快补交3个月,从补交当月算下个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如果停缴超过3个月就会统筹冻结,也就是从补缴那天开始算起,6个月内如果发生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如果超过6个月,你就不用补交了,只能重新参保了,1年后再享受医保。
如果个人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接续过医疗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