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1.开球: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1)在比赛开始时;
(2)在进球得分后;
(3)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4)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2.程序:(1)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2)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直到比赛进行;
(3)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4)裁判员发出信号;
(5)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6)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3.违规/判罚:(1)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2)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重新开球。
坠球
1.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2.程序: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3.违规/判罚:重新坠球:(1)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2)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