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先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
再到地税部门注销被终止的个人社保卡号。
对于两个个人社保卡号,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不正确造成的合并个人社保号,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 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正确,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合并个人社保号后,再由地税部门直接对合并号进行注销;
② 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正确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业务协办函请地税部门先修改个人基本资料,再回到社保经办机构按原合并个人社保号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参保人既有城镇职工的缴费历史,又有城乡居民、农转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经历,因不同身份参保而存在多个个人社保号情形的,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作处理。
由于个人社保号合并涉及本人核实工作经历和参保缴费,如出现重复缴费还需办理退费,需提供银行账户等资料,需要参保人亲自办理,不能他人代办。合并社保号业务没有时间限制,参保人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