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条件:
文化创意产业首先是在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例如英国、美国、日本等。该产业之所以在这些国家率先发展起来决非偶然,更不是主要靠政府的政策推动。纵观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历程,可以总结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些必备条件。
1、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而非悠久的文化历史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
文化历史≠文化创意产业。世界上拥有最长文明历史的国家都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达的国家。在欧洲,英国而不是意大利和希腊成为文化创意产品最大的出口国。文化资源贫乏的美国却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产品输出国。可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根本的要素是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实力,因为文化遗产具有世界性,而科学技术却具有垄断性。
2、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电脑、数字通讯技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撑要素
3、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和融合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途径
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文化创意产品都出自这样一些产业聚集地和跨国公司,如美国迪斯尼的动漫、法国米兰的时装设计和印度宝莱坞的电影等。
4、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保障
一项创意从构思、开发、制作、销售到最终为消费者所接受,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涉及相关知识产权的运用。在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不健全的地区,很难确保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5、本国居民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经济基础
文化产品属于高收入弹性的消费品,因此一个国家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决定了一项文化产品是否具有市场潜力。联合国教科文的数据显示,国民收入与文化产品的消费量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与这些国家文化产业竞争力也是正相关关系。
知识延伸:
中国还不具备全面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条件,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可有条件开展 中国虽然拥有5000年文明历史,但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却十分薄弱。这主要体现在与经济总体实力相一致的科技发展水平依然落后、企业规模化生产程度不高、缺乏知名的文化产品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薄弱、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还有待提高。 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产业的发展应当视本地区的情况而定,因为文化创意产业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属于高利润、低成本、低风险的产业。特别是在中国的文化消费市场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政府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时更应当认真论证发展该产业应具备的条件,以防止“潮涌现象”所带来的低水平重复生产。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的发达地区可以有条件地开展,但应当让市场起主导作用。每个地区根据当地所具有的优势集中力量发展一两个有特色的行业,形成产业集群并注意培养知名的文化品牌。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做的是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文化创意产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