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居民个人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2020-04-28 社会 153阅读

一、城镇居民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首次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参保

2、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和残联核发的残疾等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属低保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有效书面证明

5、审核填表: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所提供证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参保人员填写《曲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6、相关证件及表格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录入计算机

7、缴费:参保人员按上级相关文件缴纳医保费,并另外每人缴纳22元制医保卡费用

8、居民到参保的社区领取医保卡

二、城镇居民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

《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

《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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