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出售招标文件:
工程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
货物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服务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应招标人的委托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单独出具相关资格预审文件的,可另行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成本费,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不单独出具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收费)。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 ×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就是在算出正常的招标代理费用之后,打八折。那上述6000万的工程项目来打比方,就是在22.55万元的招标代理费基础上给予优惠80%。即最终收费=(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80%=18.04万元。
其中招标代理费和招标文件费是分开的,所以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也仅仅是计算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8折,这个概念要明确。
还有就是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不管是货物服务还是工程招标,都是按照差额累加计算的,项目所属的服务类型和服务类型相对应的取费标准是一对一的。上表中的取费标准和举例中的工程项目计算方法在服务招标和货物招标中也是一样要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