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楼顶漏水维修,费用整栋楼住户平摊,有维修基金的小区可以由物业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需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申请维修基金的主体:
小区有业委会的,业委会是第一申请人;无业委会、有物业的,物业是第一申请人;两者都没有的,3人以上的居民代表可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
4.《公示证明》;
5.《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预算咨询报告》;
6.《招标或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结果证明》;7.申请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