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中国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
(一)签证的有效期(“EnterBefore”):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即自签证颁发之日起到持证人可入境中国的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二)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进入中国国境的次数。
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三)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ofEach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
在华工作(持“Z”字签证)、学习(持“X”字签证)、定居(持“D”字签证)人员及常驻记者(持“J-1”字签证)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外交、领事机构常驻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外交部、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扩展资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遵循“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普通人员(C类)三类,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享受“绿色通道”,不设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且申请人在入境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外国高端人才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享受加快办理,仅审查阶段就可缩短一半时间。
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为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外国普通人员(C类)实行配额管理,以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为目的,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