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省、市、县均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原居民身份证;(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