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就医之前需要需要向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然后去定点医院报销。
医疗结束后可凭以下资料进行报销:
1、医疗保险卡;
2、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核对表;
5、本人农业银行结算帐号;
6、异地就诊原因书面说明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报销手续(如有外伤需出具外伤原因经过说明)。
扩展资料
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