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医可以用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吗

2020-09-14 娱乐 149阅读
你好! 可以报销的,但不属于特殊病种,所以只能有家庭账户基金给报,即你们家有几口人参保,乘以14元,就是限额了。不报也罢。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彭山县属于尚未未开展门诊统筹试点的区县,参合农民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使用家庭账户基金,2010年农民个人家庭账户按每人每年14元计入。
但如符合门诊大病(部分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补偿。 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按《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眉卫办[2008]13号)执行。 暂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病种范围如下: 1、Ⅱ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含Ⅱ级) 2、慢性心功能不全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 3、糖尿病(并发症) 4、精神分裂症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肾透析 8、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疗、化疗 门诊慢性病的补助标准。
门诊慢性病按门诊票据费用的40%进行报销,最高限额为1000元/年,患两种以上的慢性病报销最高不超过1500元/年,门诊慢性病报销费用和住院报销费用合计,每人每年最高不应超过封顶线。 眉山仁爱医院门诊部非新农保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比例。
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设立一个补偿比。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报销费用的补偿比分别是:乡级定点医疗机构75%,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60%,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35%,非定点医疗机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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