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依次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
河北新闻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费彬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郭东)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发布消息,继2012年12月1日上调之后,从今年12月1日起,河北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其中月标准4档平均增长162.5元,增幅为12%。石家庄市区、保定市区、廊坊市区、唐山市区、秦皇岛市区等适用最高档标准的地区每月达14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档平均增幅为12%。
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提出,调整后,河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依次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对应的小时标准各档依次为15元、14元、13元、12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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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又称“工资率”。国家、部门(或者行业)、企业单位对职工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工资数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生产技术发展状况和社会生产力的发雇水平,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可以按月、按日或者按小时规定工资数额,分别叫做月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我国一般规定月工资标准,企业根据组织生产和计算工资的需要,可以把月工资标准换算成日工资示准或小时工资标准。
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关键是确定好最低的一级工资标准。一级工资标准是确定各级工资的基础,也是职工基本工资的起点。
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一般星期六、日有的单位是不计算在内)。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职称、业务水平、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