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户口分户规定

2020-09-30 社会 64阅读

2017年农村户口分户规定,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分户标准,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三、户需必备条件:

1、农村分户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有和父母协商的分户协议;

2、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场所或相对独立的楼层,有详细的门牌号和地址;

3、必须要有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以及独立房产的证明。

扩展资料

农村分户申请人不能办理分户手续的情况

1、已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房屋,比如说:自愿退出宅基地房屋、房子已纳入拆迁范围;

2、农村房屋属于违规建筑;

3、因为违法后,户口被冻结的不能分户;

4、房屋存在争议且权属不明的不予分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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