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是房开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请看以下案例,希望能给到您帮助:
[案例]高先生根据售楼广告,选中了某“高档”住宅小区12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层高为2.8米。入住后,高先生总感觉房子没有2.8米高,经过测量,高先生发现房屋的实际高度只有2.58米,他认为开发商在售楼宣传和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对此开发商解释说:合同约定的2.8米是层高不是净高,而是加了上下墙体一半厚度后的高度。高先生于是向律师咨询:开发商的说法有道理吗?我国对商品房的层高和净高有什么规定?
[律师说法]住宅的高度可以用“米”或“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一般认为,房屋层高越高,室内高低处温度的温差越大,空气对流越好,人体感觉越舒适,但房屋的保温性、节能性相对较差。那么,国家规定的房屋层高是多少呢?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 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其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摘自《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另外,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对房屋层高或净高做出约定,如合同约定“层高”,指的就是图纸上的结构标高(指结构设计图中的所标注的标高),是“净高+楼板厚度”。本案中,高先生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看到开发商提供的规划设计图上标明住宅层高是2.80米,开发商在合同中也约定“层高2.8米”,就不能认定开发商存在欺诈。因为经过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图纸,开发商不会随便更改,但施工队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有误差,而且,根据房屋的位置、跨度和建材不同,楼板的厚度也不同,再加上表面上水泥灰的厚度,建成后的房屋净高也就不同。所以,如果合同约定的层高2.8米与开发商所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而实际测量屋内高度(即净高)不足是正常的。因为层高和净高是两个不同概念,故高先生不能以室内测量的净高来简单判断层高不足。
如经有关部门确认房屋层高不足的,购房者如何要求赔偿呢?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合同没有规定的,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实际情况或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实践中,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把房屋的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如平面图不是按比例尺寸绘制的,可要求开发商标注详细尺寸,诸如门、窗的位置、墙体的厚度、房屋的层高(净高)、每个房间的朝向等,以免将来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