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分为哪四个等级?各由哪些人组成?

2020-10-01 文化 260阅读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拓展资料:

受人敬重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与耆那教创始人大雄,或许都反对任何形式的种姓结构。许多虔诚派运动时期的圣人如拿那克、卡比尔、采坦耶、赛古鲁奈安涅希瓦、阿克那斯、罗摩奴阇与杜卡拉姆拒绝接受所有以种姓为基础的歧视并接受所有来自种姓的教派。许多印度教改革者如辨喜与实谛·赛·巴巴相信印度教无种姓制度容身之地。

15世纪圣人罗摩难陀也接受所有种姓成为他的信徒,这其中包括贱民。上述的圣人大都赞同中世纪时反对种姓精神的虔诚派运动。难陀那,一位低种姓的的印度教祭司,也拒绝接受种姓精神并接受达立特。一些其他的印度教运动同样欢迎低种姓成为他们的信徒,这些最早是成为虔诚派运动。

资料来源于:在线新华字典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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