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所管理处
主要职责:
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2、科技处
3、法制处
4、控告申诉处
5、装备财务处
6、警务督察处
《督察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这六个处的处长都是正处级。
河南省公安厅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扩展资料
处长属于县处级,据此可知处级就是县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县长就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部队一般在军级单位的各部下设处长,如军司令部作战处长、军政治部干部处长、军后勤部卫生处长等,而相应的师级单位各部只能设科长,如师司令部情报科长、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后勤部运输科长等。部队上处长级别一般为正团到副师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