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1999年统一换发的,有效期四年。
2、新版营业执照将发证机关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成了国家工商总局,有效期仍为四年。
3、2011年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
4、《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
5、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
6、营业执照也由过去的四年有效期限变为长期有效,因此无需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但每年仍需按规定验照。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1、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
2、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
3、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4、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5、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6、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