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系列指数的总体介绍
作为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国证券市场表现的权威统计指标,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指数系列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的指数系列,其中最早编制的为上证综合指数。为推动长远的证券市场基础建设和规范化进程,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原上证30指数进行了调整并更名为上证成份指数(简称上证180指数)。上证成份指数的编制方案,是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借鉴国际经验,在原上证30指数编制方案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后形成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客观的方法挑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样本股票,建立一个反映上海证券市场的概貌和运行状况、能够作为投资评价尺度及金融衍生产品基础的基准指数。上证50指数是根据科学客观的方法,挑选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便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上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证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5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上海证券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上证指数系列从总体上和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品种价格的变动情况,可以反映不同行业的景气状况及其价格整体变动状况,从而给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投资组合分析参照系,随着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上证指数也将逐步成为观察中国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为保证指数编制的科学性和指数运做的规范性,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了国内首个指数专家委员会,就指数编制方法、样本股选择等提供咨询意见。
[编辑本段]上证系列指数
上证指数列表
指数名称 基准日期 基准点数 成份股数量 相关全收益指数
成分指数
上证180 2002-06-28 3299.06 180 上证180全收益
上证50 2003-12-31 1000 50 上证50全收益
上证中盘 2003-12-31 1000 130 上证中盘全收益
上证小盘 2003-12-31 1000 320 上证小盘全收益
上证中小 2003-12-31 1000 450 上证中小全收益
上证全指 2003-12-31 1000 500 上证全指全收益
综合指数
上证指数 1990-12-19 100 上交所全部上市股票
新综指 2005-12-30 1000 上交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部股票(G股)
A股指数 1990-12-19 100 上交所全部上市A股
B股指数 1992-02-21 100 上交所全部上市B股
工业指数 1993-04-30 1358.78 上交所全部工业类股票
商业指数 1993-04-30 1358.78 上交所全部商业类股票
地产指数 1993-04-30 1358.78 上交所全部地产业类股票
公用指数 1993-04-30 1358.78 上交所全部公用事业类股票
综合指数 1993-04-30 1358.78 上交所全部综合业类股票
行业指数
上证能源 2003-12-31 1000 上证能源全收益
上证材料 2003-12-31 1000 上证材料全收益
上证工业 2003-12-31 1000 上证工业全收益
上证可选 2003-12-31 1000 上证可选全收益
上证消费 2003-12-31 1000 上证消费全收益
上证医药 2003-12-31 1000 上证医药全收益
上证金融 2003-12-31 1000 上证金融全收益
上证信息 2003-12-31 1000 上证信息全收益
上证电信 2003-12-31 1000 上证电信全收益
上证公用 2003-12-31 1000 上证公用全收益
风格指数
180成长 2002-06-28 1000 60 180成长全收益
180价值 2002-06-28 1000 60 180价值全收益
180R成长 2002-06-28 1000 60 180R成长全收益
180R价值 2002-06-28 1000 60 180R价值全收益
主题指数
红利指数 2004-12-31 1000 50 上证红利全收益
180金融 2002-06-28 1000 180金融全收益
治理指数 2007-06-29 1000 治理指数全收益
180治理 2007-06-29 1000 100 180治理全收益
180基建 2002-06-28 1000 180基建全收益
180资源 2002-06-28 1000 180资源全收益
180运输 2002-06-28 1000 180交通运输全收益
上证央企 2008-12-31 1000 50 上证央企全收益
责任指数 2009-06-30 1000 100 责任指数全收益
上证民企 2009-06-30 1000 50 上证民企全收益
基金指数
基金指数 2000-05-08 1000 上交所全部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指数
国债指数 2002-12-31 100 上交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
企债指数 2002-12-31 100 从国内交易所上市企业债中挑选了满足一定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组成样本
沪公司债 2007-12-31 100 由在沪市交易的公司债券组成
沪分离债 2007-12-31 100 由在沪市交易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组成
其他指数
超大盘 2003-12-31 1000 20 上证超级大盘全收益
中型综指 2007-12-28 1000 中型综指全收益
[编辑本段]上证综合指数
狭义的上证指数指的是上证综合指数(SH000001)。上证综合指数的样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从总体上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编辑本段]上证指数计算与修正方法
一、指数计算
(一) 计算公式
1.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 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4.上证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份额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基期)× 1000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份额)。
5. 上证国债指数以样本国债在证券交易所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国债的总市值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 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6. 上证企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样本企业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企业债的总市值 + 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7. 上证公司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 + 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8. 上证分离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 + 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二) 指数的实时计算
上证指数系列均为实时计算。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大约2秒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每大约6秒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 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2.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二、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 新上市。对综合指数(上证综指和新上证综指)和分类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行业分类指数),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2. 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 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 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 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 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 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 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