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特定物与不特定物的区分说明

2020-05-26 文化 519阅读
特定物是相对于种类物而言的。
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如一般商店中的商品等。
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它主要包括两类:(1)独一无二的物,如齐白石的某幅画等;(2)特定化的种类物,就是从一般商品中独立出来的物,它可能与一般种类物差不多,规格、质量、性能等方面都一样,但是它却具有特殊的意义,具有不可代替性,如烈士的遗物,结婚纪念物等。
例如AB两人合意进行100斤大米的买卖。A有1000斤大米,他们交易的这100斤大米是种类物。也就是A可以在这1000斤中随意拿出100斤交付。如A将其中100斤独立装起来贴上标签是给B的,这时贴上标签的这100斤就是特定物了。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