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由其独特的观念、理论、制度与道路(实现途径)等综合构成的科学社会主义新模式。他是马克思主义世界的物质性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动体现。我们只有从多维度、多层次来正确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一道路前进,将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进行到底,为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也正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所共同揭示的。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从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性(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政治活动、社会改革活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
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在构成辩证法的体系中,存在诸多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斗争性)统一(同一性)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要考虑度。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成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因为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
面对规律,人们不能藐视、创造和消灭,但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
坚持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还可以具体体现在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方面。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
社会主义是普遍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二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处在辩证联系之中。就是说,中国特色的特殊性一定要同社会主义的普遍性相联系,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能孤立地强调中国特色,脱离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从而失去社会主义性质;同时,社会主义的共性也只能在有各国特色的个性中并通过这些特殊性而存在,没有与各国实际相结合的不同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具有普遍指导性。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经历了一个由特殊到普遍,又由普遍到特殊的辩证发展过程。
“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所以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和运动,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它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但这些仅是普遍性方面。事实上,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它的具体表现又不完全相同。经过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面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从较多地看到与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转为强调在开放的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实行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是从思想和运动发展为制度的。作为一种制度,它有着本质的规定,具有区别于剥削制度而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规律和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以及17、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同时也区别于现时代西方的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对资本主义这个特殊社会形态的分析,揭示它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形成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构想。他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由特殊到一般,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实现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列宁、毛泽东同志在革命与战争为主题的时代,把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现实,在如何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都带有鲜明的本国特色。如列宁的“苏维埃国家”理论带有俄国特色,毛泽东同志的“农村包围城市”理论带有“中国特色”。邓小平同志更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由一般到特殊,把科学的理论转化为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切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中,我们党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突出和保持中国自己的特点。中华民族拥有悠久的文明,中国具有自己的国情,属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经济、政治还是文化建设,都要符合中国的实际,不能照搬别国模式。要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努力形成和发展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与时代潮流相应、与世界文明相通的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具有世界眼光,注意向世界学习,要在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中建设面向世界、立足本国的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