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GDP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从2003年开始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了改革,将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每年初发布的是前年的最终核实数据。也就是说到目前只发布到2007年的最终核实数据。
GDP: 2005年:183217亿元;2006年:211923亿元;2007年:257306亿元
增长率:2005年:10.4%;2006年:11.6%;2007年:13.0%
2008年的初步核算数据已发布:2008年全年GDP为300670亿元,增长9%,与2007年调整后的最终核实数据13%的增幅相比,大幅下滑4个百分点,这一增幅创下2001年来新低,是2003年以来首个个位数增长。2008年数据还要经过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