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寄丢了可以向邮寄申请追踪档案,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按照就业报到证左上角地址或调档函(原件)显示单位(加盖公章)即红章地址邮寄。
档案有严格的交接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毕业生应主动尽快到EMS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该单位。查询时限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EMS不再办理档案查询业务。
确认已丢失可向学校提出材料补办手续,遗失档案有关材料的补办手续如下: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3)到校招生办复印录取花名册并加盖招生办公章;
(4)到教务处办理学籍材料手续并加盖学籍管理章;
(5)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6)到毕业时所在学院办理有关材料等。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校档案馆密封后按规定转递到毕业生所在就业单位。
扩展资料:
毕业生填写档案邮寄地址注意事项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它们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而其它各类非公有制单位、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来接收档案。
毕业生应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档案接收详细地址一栏填写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具体接收部门,各学院就按上面的地址上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供其编制派遣方案,档案馆再根据派遣方案邮寄档案。
当接收地址与单位不一致时,统一按接收地址寄出;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档案将寄回生源地。往年有学生因地址填写错误导致档案无法寄出,影响自己就业报到、工资待遇、升学录取等。
参考资料:武汉东湖学院-遗失档案有关材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