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权与债权关系的区别
很多人说买保险是避债避税,其实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做到的。因为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保险金如果写的是“法定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将会被视为遗产来继承,这就意味着如果受益人愿意接受这笔遗产,他同时也需要承担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换句话说,理赔款要优先偿付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被法定受益人领取。本文开始的案例袁海夫妇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他们的身故赔偿金需要优先偿付欠银行的80万贷款,剩下的20多万才能由儿子领取。
另外,如果遗产税开征的话,作为遗产的保险金可能会被征收一定的遗产税。这就意味着受益人最后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就会打折扣。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 保险金领取流程复杂程度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手续更简单,只需要确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就可以了,因为它的保险金分配是一种“背靠背”的分配理念。比如被保险人的两个孩子被指定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别为:老大60%,老二40%。那么,当发生理赔时,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把理赔款的60%领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场,也不需要老二签字。流程更简单,而且相对比较隐秘,不会让家庭关系变得很复杂。
法定受益人:手续比较复杂,它是“面对面”的分配理念,少一个不来都不行。
总之,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更“任性”,保险金想给谁就给谁;更“保险”,保险金受益权大于债权;更“合算”,免征所得税;更“简单”,保险金领取手续简单便捷。一句话,购买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现在,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