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通过了,无需其他操作。
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操作,口径方法一致,请各乡镇中心学校再次核对本乡镇各幼儿园学前学籍管理员信息,从2018年9月起,扎实做好在园幼儿的电子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填报学籍信息系统。做好新生(幼儿)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保障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各乡镇幼儿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信息数据的上传与更新任务,每年7月底前完成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幼儿的离园操作。幼儿信息必须按幼儿身份证号注册、实名制录入,不按身份证及户口本上相关信息录入而选择“其他”方式录入幼儿信息的,教育部将不授予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扩展资料:
学前学籍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幼儿信息录入过程中违规操作,不听劝阻,对幼儿以后入学造成困难的幼儿园,由该幼儿园妥善处置并向家长做好解释,确保平安稳定。
2、对于造成的工作失误,教育部将派人亲临各地各园纠正,所有的花费由该幼儿园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省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和使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