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原来辞退的民师养老保险怎样调?

2020-09-15 社会 66阅读

国家有关于民办教师的相关政策,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具体请咨询当地〔市区〕劳动保障局,因为各个地方可能略有不同或者有地方性法规。

以四川省为例:

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对担任代课教师期间的工作年限可按不低于参保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工作年限不足15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川办函〔2012〕184号文件)

(1)辞退补偿标准。

根据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含原辞退民办教师)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按照每代课一年补偿1000元的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原辞退人员已作经济补偿的,原则上不再补偿。

(2)辞退补偿费用发放。

根据未领取辞退费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含原辞退民办教师)实际任教年限和补偿标准,由财政局制定中小学代课教师辞退补偿费用资金预算方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

以专项资金统一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办,由各中小学校配合乡镇、街道办发放给中小学代课教师本人。2014年5月5日前已全部足额发放。

扩展资料:

民办教师被录用为正式教师,就取消了工龄,或者上学毕业之后分配为正式教师,民办教师期间。实行了缴纳养老保险政策之后关于农村民办教师的工龄问题,是不计算工龄的。

根据规定,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可以计算工龄,不缴费不计算,如果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按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计算。

参考资料:闽中市政府--关于解决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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