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
4、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
5、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3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
6、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1)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2)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3)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8、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