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等,其实大部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承认的
所谓“市场经济地位”概念,是一个主要针对于企业而非国家的反倾销和补贴条款。在企业面对反倾销调查时,可以通过证明其公司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营,来避免歧视性待遇.
近年来,中国经济崛起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在这个崛起的过程中,中国必须准备进入一个国际贸易摩擦的多发时期。这种国际贸易摩擦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强调汇率升值的压力,有的强调反倾销,有的是环境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等非贸易壁垒,还有就是最近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市场经济地位”。
为什么中国能以一个“非市场经济”的国家身份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中呢?事实上,这是中国入世谈判的一个遗留问题。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相关协议中很少对“市场经济”做出过定义,更没有将“市场经济”作为相关国家加入到WTO组织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当时中国旨在打破5年内,美国可以继续将中国视为非经济市场国家,从而维持入世前相对不利的反倾销的机制,即第三国的替代制度。在严格意义上说,这种规定本来就违反世贸的基本原则。或许从那一天起,就为之后“是否承认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问题埋下了伏笔。在这一条款下,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在中国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时,反倾销案件发起国可任意选择某一替代国该商品的成本数据计算正常价值,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我国企业自身的数据,这样往往导致倾销幅度易被高估,倾销判定容易成立,从而使中国企业遭受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