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所需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
3、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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