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职称是讲师,两年以后才能评副教授。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是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 1986 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
1、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教学成绩显著。
3、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扩展资料: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职称评审
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以考代评
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就此多个省份纷纷发文强调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教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