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北京办理日本旅游签证流程如下:
为了提高签发效率,日本使领馆简化了签发手续,并且规定除外交签证外,其余签证均由日本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代办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所以在申请日本签证时,申请人须先电话咨询代办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并送交代办机构即可,无须亲自去使领馆排队申请。
二、办理日本旅游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护照: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2张,三个月内4.5*4.5cm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1份,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 (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7、在职证明:1份,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
8、企业营业执照:1份,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9、个人资产证明:1份,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
10、结婚证:1份,结婚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入境日本旅游需注意: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书面向海关申报;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须提交《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
同时,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不超过1kg,但与其他物品总价超过20万日元的免税范围时,不论重量及纯度,均需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并交纳相应税费。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