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原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第二点里有规定,你看下。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去向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
由所在地级市的政府人事部门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