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上年龄的定义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法律上定义已满18周岁是指18周岁生日的次日0时开始计算的
你好,个人观点,供你参考。1.关于周岁的定义,本人查阅到的资料是最高院1985年的一个关于刑事审判的答复。提到,过了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算是几周岁。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均为做出规定。2。对于这个问题,在没有查阅相关法条的情况下,谨作一些法理分析也许不符合已有法律规定,仅供参考。:如果机械适用关于“周岁生日”第二天满几周岁的规定,将导致在这种闰年的情况出生的人四年一次生日,从而实际上延长了其达到特定年龄标准的时间。比如一个人可能实际已经活了21年了,却要被法律承认为18岁。这违背了关于年龄的立法精神。另一方面,如果认为此人应当延迟一天即3月2日达到18周岁,那么对于1988年3月1日出生的人,其到达满岁的时间又是什么时候?显然导致了矛盾之处。最后,法律设立周岁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未满一定年龄,认识能力不足者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在于确定行为人究竟多少岁。也就是说,实际可能少几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周年,但是仍然不影响法律上的认定。所以,我认为,此人3月1日已经满岁。补充说明的是,并不是18周岁以前违法的就不负责任。民事关系当中,10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界限,16周岁但能自食其力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10周岁以后就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了。但愿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