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不知你看的是何时的回答,针对问题是什么?不管它吧,以本次为准。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判断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前提是”阶段“,调研阶段费用都费用化处理;研制阶段相关费用可资本化处理。
一般研发费用先在研发支出科目下归集
借: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累计折旧 等
然后,可以资本化的转入无形资产,费用化的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