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昌平区为例,具体如下:
根据《亳州昌平区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第五章 城管协管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镇管理工作,主动参与并动员群众和社会单位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 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收集并及时反映社区、社会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四条 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拆除违法建设,完成所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三陵特区办事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从事城镇管理网格化信息员等特殊工种的城管协管员,其相关工作职责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亳州昌平区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部门职责
第三十六条区城管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城管协管员的组织领导;区协管办负责执行区城管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十七条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城管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派、业务指导、教育培训等。
第三十八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三陵特区办事处负责城管协管员日常办公经费的保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城管协管员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十九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城管协管员招录方案、程序的审核,并就相关法律政策给予解答。
第四十条区财政局负责城管协管员相关经费的拨付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城管协管员管理所适用法律、法规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公安昌平分局负责配合做好城管协管员招录的政审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昌平区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