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国考和省考,其考试地点安排也不同,具体参见黑龙江省当年的公务员招考公告。主要是在全国各省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的大城市设下考场,一般遵循的是报名人数多少以及顾及周边城市考生的就近原则,以及该城市组织大型考试的能力而设置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