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两者区别:
一、供应对象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
2、“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
二、建设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
2、“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
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
2、“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或违法占用耕地。
四、享受的政策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
2、“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
五、定价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
2、“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