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说得非常清楚,这件事情总的来讲并不复杂,我先逐一回答,再提出我的建议,仅供参考。
1、说明你是无房户,购房属第一次置业;
2、说明你所处地段是城乡结合部,或是“城中村”,现在刚改为涉农街道,正处在城市化加速阶段;
3、4说明了地产、房产性质,可谓一喜一忧:
喜的是该土地为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土地,如是集体土地,那是肯定不能交易过户的,时下比较尴尬的“小产权房”就属此类。但庆幸的是,你的这宗地不是集体的。
忧的是该土地性质为划拨,不是出让,这仍是不能入市交易的一个障碍。但这个障碍并非完全不能逾越,关键是要通过正常途径,将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但这对你来说,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政府不同意,或在此有统一规划(比如修路),土地变性将很难实现。
5、说明了协议内容,抛开其他因素,条款基本尚可,还应加一句“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此协议仍属违规交易,原因就在于土地性质。不过一旦签订,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可以用作今后打官司的证据。
6、说明付款凭证是具备的,也是重要证据。
7、说明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名字很重要,你最好查看一下对方身份证,查实“权”、“全”之误,如是同一个人,则事小,找对方确认修改协议签名,并重压印章或指印即可;如不是同一人,则事大,有可能涉嫌欺诈,不过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
8、购买农村自建房虽有违规之嫌,但不与户口性质相关,可不考虑。
9、既然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过户,因此,拆迁赔偿肯定还是要由对方出面,这也应该在协议中有所约定,如无可与对方签个临时补充协议,约定赔偿全部归你。协议无效的说法欠妥,只能说是违规,但仍具有法律效力。有后种言论的,一般是在补偿价格高于买房价格时,对方有反悔之意时最易出现,所以你应该提前在协议中约定好,即便对方毁约,你还是可以争取追回既得利益的。
10、农村自建房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但用于交易肯定属于违规。不能正常的交易过户,自然就不能以你的名义办理房产证。
综上所述,既然协议已签,冒风险肯定是必然的,不过应该尽量把责任和义务约定好,尤其是关于遇到拆迁补偿时如何应对的条款,必须尽快落实成白纸黑字,这样才能避免以后扯皮。
当然,如果想全身而退,就只能与对方协商终约,拿回自己的钱,另寻他法购房。(其实在面临拆迁时,对方很容易反悔的,趁这时候谈退出是最佳时机,谈得好可免去你的违约赔付,拿回本金)。
教训:买房是终身大事,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弄不好会血本无归的!即使有理,真要打起官司来,也是很伤精伤神的,得不偿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