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22-08-09 社会 82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十五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确定补偿费,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征地公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果、竹)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这恐怕得到县国土局或城建局查一下。一般规定,被拆迁的房屋其补偿可以还原原面积的房屋。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